通威公安县藕池镇扁担湖100MW 渔光一体光伏电站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5   浏览量:3768次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通威公安县藕池镇扁担湖100MW 渔光一体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结论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

(1)新建110kV扁担湖变电站,户外GIS布置,本期主变容量1×100MVA,110kV出线1回(至110kV藕池变电站),无功补偿装置本期1×20Mvar。变电站内围墙占地面积2700m2

(2)新建110kV扁担湖变电站~110kV藕池变电站110kV输电线路,线路全长约9.8km,其中架空线路约9.5km,电缆直埋线路约0.3km。架空线路采用单回路架设,导线型号采用JL/G1A-300/25型钢芯铝绞线,不分裂,导线总截面积为333mm2,导线直径23.8mm,导线载流量为726A(80℃),地线采用两根OPGW-24芯光缆,电缆型号采用YJLW03-Z-64/110kV-1×1000 mm2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护套聚乙烯外护套纵向阻水电力电缆。

(3)110kV藕池变电站本期扩建110kV出线间隔1个。

根据监测结果,工程区域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声环境现状监测值均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建设没有环境制约因子。

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包括施工期间的施工扬尘、废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及生态影响,运行期间对环境的影响包括电磁环境、噪声、废水等;经分析,在采取报告表提出的一系列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后,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间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电磁环境、声环境均满足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报告表对项目施工和运行提出了一系列的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荆州市城乡规划和电网规划。在严格执行本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规定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态保护措施后,工程建设产生的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三、征求公众意见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公安县通威渔光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许代彬

联系电话:17313150518

联系地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藕池镇扁担湖渔场

评价机构: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

电话:18271895715 

电子邮箱:470534000@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如附件无法正常打开请点击网址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附件1:通威公安县藕池镇扁担湖100MW 渔光一体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pdf